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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特种车辆这些避让技巧要知道!

来源:制造业务   |  发布时间:2024-01-29 20:19:05  |  点击率: 16次

  

  一厂房突发火情,接到报警后,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力量赶赴现场,而就在消防车出警的路上,一辆轿车影响了出警的速度。

  根据这一情况,交警依法对司机张某,因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三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能够正常的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需要避让的特种车辆有4种: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此外,校车虽不属于特种车辆,但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驾驶证一次记3分,并处200元罚款。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

  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互与通行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信息中,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如果终究是接到了处罚通知,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管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